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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赡养老人起纠纷 法院解决暖人心

发布时间:2021-04-16 10:55:02


    俗话说得好:“百善孝为先”。赡养父母既是子女的法定义务,也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近日,安达法院执行局成功的解决了一起赡养费纠纷案件。


   申请人吴某珍是一位年近百岁的老人,丈夫在早年已经去世,一共育有七个子女,在2018年吴某珍患脑出血导致双目失明,生活不能自理,本应该在家颐养天年,但却因为赡养费问题与儿女产生了争执,遂将子女告上了法庭。安达法院针对该案作出了如下判决:被告丁某东一次性付给吴某珍人民币2384.40元;被告丁某青一次性付给吴某珍3400元;原告吴某珍土地由丁某成夫妇对外租赁,租金地补、粮补由丁某成夫妇管理和支配,用于吴某珍的日常生活费用。丁某荣一次性付给吴某珍赡养费每年1000元;丁某青一次性付给吴某珍赡养费每年6000元;丁某红一次性付给吴某珍赡养费每年2500元;丁某东一次性付给吴某珍赡养费每年6000元。判决生效后,丁某青、丁某东不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不支付赡养费。吴某珍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该案由刘东波法官执行,考虑到老人的身体情况,安达法院执行局刘东波法官、书记员袁本明,利用中午午休及放假时间前去老人儿女家了解情况,并且多次调解。面对老人的儿女,刘法官先为其讲解了关于赡养老人的法律知识,后又从多个角度劝解开导,传递老人渴望得到子女更多的关爱愿望,一纸判决不能割断亲情的纽带,让老人过得健康快乐才是真正的孝道。刘法官结合自己以往处理赡养费纠纷的案例,与老人子女逐一谈心,最终几个子女都拿出赡养老人的费用。

    本案圆满执行完毕,申请人及被执行人对执行结果十分满意,特意送来了锦旗,以示对刘东波法官、书记员袁本明工作的极大肯定。本案执行法官用心解决老人的赡养费纠纷,让本冰冷的一张判决书有了温度,在体现法院用心为人民办实事的同时也让老人也感受到了我们司法机关的温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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