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装炉子方便乘客取暖烧坏乘客裤子赔偿280元
作者:何胜杰 发布时间:2012-02-29 08:53:20
乘坐电动三轮车不慎裤子被炉子烫坏,因为赔偿问题,乘客将电动三轮车主告到法庭。近日,安达市法院调解了这起经济纠纷案。 近日,安达市的祝某夫妻买了一辆电动三轮车,由祝某每天拉客,几天的时间收入数百元。为了使车里温暖,祝某在车里右侧安装一个简易筒式炉子。11月11日早,祝某拉女乘客黄某到火车站,黄某的裤子不慎挨到炉子上,黄某闻到烤焦的味道,才发现自己裤子已经出现个大洞。黄某马上让其停车,下车后她看见裤子不但有洞,而且上面还冒烟。她立即用手打灭火,然后黄某要了祝某的手机号码,并记了住址,黄某马上打车回家换衣服。第二天,黄某给祝某打电话让其赔偿400元钱,双方就这一问题发生争吵,祝某因价格过高拒绝给付。黄某来到法院讨说法。 庭审时,黄某说三轮车上安装炉子没有警示字样,故要求被告赔偿。被告辩称,自己是好心安装一个炉子方便乘客,黄某上车就可以看见有炉子,就应注意,况且车费不高,400元钱赔偿费过高。法庭经过调解双方达成协议: 被告祝某一次性赔偿原告黄某280元;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
责任编辑:王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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