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明是安达法院刑事审判庭的一名女法官,在平时的工作中,她爱岗敬业,热爱审判事业,勇于担责。在疫情防控期间,她更是毫不懈怠,面对困难,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在疫情期间,在安达法院领导的引领下,闫明与同事们利用网络跨省送达刑事法律文书。
疫情期间,在安达法院的审判庭内闫明通过互联网对身居河北省沧州市的被告人孙某某进行了网上刑事法律文书送达。此案被告孙某某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安达市人民检察院对被告人孙某某向安达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但在审查立案时,发现本案被告人已被当地检察机关取保候审(孙某某现居住在河北省沧州市),并患有乙肝大三阳疾病,具有传染性,其所在地区因疫情已经被封闭,无法按照司法机关要求到安达市接收法律文书。闫明了解情况后,立即向安达法院院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进行汇报,大家商议之后,决定通过互联网向被告人送达相关法律手续,并告知其权利义务,克服种种困难,此案仅用18分钟就结束了全部程序,解决了被告人因客观原因不能到场直接接收法律手续的难题,为法、检两院处理相关问题闯出了一条新路。在特殊时刻,实行网上送达,减少了被病毒感染的危险,更彰显了“不见面”的司法温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