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达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 “枫桥经验”,大力开展先行调解工作,通过整合多方力量,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近日,安达法院成功调解一起赡养费纠纷案件,生动展现了多元解纷机制在化解家事矛盾、保障弱势群体权益中的独特优势与显著成效。
案情简介
原告张某(91岁)育有一子王某、一女王小某,自2019年起便随女儿王小某共同生活。随着年岁增长,张某逐渐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王小某为专心照料母亲,主动辞去工作,无固定经济收入,家庭负担日益加重。2024年,为妥善解决母亲赡养事宜,兄妹二人自愿签订赡养协议,明确约定王某每月向母亲支付赡养费800元,王小某负责母亲的日常照料、起居陪护等事宜。然而协议签订后,王某以自身经济压力较大为由,未按约定履行支付赡养费的义务,经王小某多次沟通协商仍未解决,无奈之下,张某诉至法院,请求依法判令王某履行赡养义务。
调解经过
法院受理案件后,启动“老法官工作室+社区”的联动调解机制,协调沟通张某所属社区共同开展调处工作。张某91岁高龄且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其主张赡养费于法有据。案涉赡养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王某应按协议履行给付义务。社区工作人员结合社区登记信息、邻里反馈及日常走访情况,从情理角度展开疏导。经调解,王某认识到自身应尽的赡养义务,双方就赡养费事宜达成一致,王某每月给付张某赡养费800元,安达法院依据双方签订的调解协议出具调解书。
本院通过联动机制化解纠纷,老法官工作室以《民法典》为依据,结合相关审判经验,精准界定赡养义务,明确赡养协议效力,消除王某对赡养义务的认知偏差,为调解提供权威法律框架;社区工作人员结合张某及王小某的现实困境,从亲情联结与家庭责任层面引导被告换位思考,唤醒其对母亲的赡养意愿,推动双方消除对抗情绪,实现纠纷化解与老人权益保障的双重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