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达法院铁西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合同纠纷,承办法官以“化解矛盾、定分止争”为目标,耐心倾听双方当事人诉求,细致梳理争议焦点,通过释法明理、情理兼顾的沟通方式,引导双方换位思考。最终双方当事人放下分歧、达成共识,签订了调解协议。
案情回顾
9月5日,先源法庭率先受理原告黑龙江某工程公司诉被告江西某建筑公司的案件;时隔14天后,9月19日铁西法庭亦收到原告江西某建筑公司诉被告黑龙江某工程公司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经审查发现,两起案件源于同一事实,基于同一法律关系,且双方当事人互为原被告,为避免裁判冲突、提升审理效率,先源法庭承办法官依法裁定,将其受理的案件并入铁西法庭案件中一并审理,此举有效整合了司法资源,为后续高效化解纠纷奠定了坚实基础。
调解经过
进入庭前调解阶段,两起案件的承办法官形成合力,一方面分别与双方当事人深入沟通,细致梳理案件细节与法律关联事实,另一方面围绕案涉合同纠纷的具体焦点争议,共同制定个性化调解方案。在法官们的耐心引导与专业释法下,原本针锋相对的双方企业逐渐放下对立情绪,转向务实协商以寻求共赢。期间,双方代理人多次就方案细节征询法官意见并反馈企业诉求,经过多轮沟通磨合,最终达成一致意见,顺利签订调解协议,高效化解了此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 【合同履行的原则】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此次关联案件合并调解,既保障双方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又为企业纾困解难,以高效、务实的司法举措,成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生动实践。下一步,铁西法庭将持续把“如我在诉”的司法理念融入案件审理全环节,始终以专业法律思维和严谨法治方式破解企业发展中的纠纷难题,用司法智慧定分止争,以司法温度化解矛盾,为辖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