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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先行调解化纠纷 主动履行促和谐

发布时间:2025-10-13 09:16:58


  近日,安达法院昌德法庭成功先行调解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既高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有效化解了矛盾,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案情回顾

  2022年1月5日,安达市昌德镇居民李某在朋友张某处借款17,000元,约定于2023年3月1日前归还。约定的还款日期过后,李某一直未归还借款,张某故诉至法庭。李某对承办法官表示,这笔钱确实是自己借的,但因为创业失败,导致现在无法一次性偿还,希望法官能帮助调解,让其能有时间筹钱还款。

  调解经过

  承办法官了解案情后,认为该案事实清楚,双方争议不大,为了尽快将矛盾纠纷化在源头,承办法官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将案件分流至先行调解。由于被告在外地工作,为高效化解矛盾,承办法官决定通过网络平台开展先行调解工作。承办法官依托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使用微信、电话等辅助工具,细致地向双方释法规、明法理,最终成功让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张某同意李某延期还款,李某则同意支付张某为实现债权所花费的费用。2025年“十一”假期期间,李某主动履行了还款义务。至此,这起民事纠纷通过先行调解的工作模式得以快速解决。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法官说法

  先行调解致力于从根源上化解矛盾,让纠纷解决更加人性化、高效化。此次通过先行调解高效化解纠纷,不仅为当事人节省了诉讼时间和成本,更让群众切实感受到了司法的温度与效率。

  下一步,安达法院昌德法庭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秉持“如我在诉”司法理念,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司法期待,不断优化解纷流程,让更多矛盾在诉讼前端得到实质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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