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添加收藏 / 设为首页
首页 法院概况 新闻中心 司法公开 诉讼指南 法学园地 法苑文化 人民陪审 视频在线 专题报道 民意沟通 机构设置 执行信息公开

 

【以案说法】小纠纷大温情 先行调解化干戈

发布时间:2025-06-12 09:30:21


  生活中因一些小意外引发的矛盾时有发生,看似微不足道,却会给当事人带来困扰。近日,安达法院民二庭成功调解了一起因美甲引发的纠纷,在法官的努力下,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有效化解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矛盾。


  案情回顾



  原告李某去被告的美甲店做美甲,却遭遇了一件闹心事。被告美甲店的店员在操作过程中不小心将甲油胶滴在了李某两个月前刚买的鞋子上,鞋子价值1,598元,李某心疼不已。被告美甲店承认是店员的过失,但对于李某提出按鞋子原价赔偿的要求表示难以接受。双方为此僵持不下,最终李某选择向法院起诉,希望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调解经过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决定采用调解的方式来解决纠纷。承办法官首先与李某沟通,李某表示鞋子没穿几次,要求被告原价赔偿并不过分。承办法官耐心安抚她的情绪,肯定她维护自身权益的正当性,同时也提醒她考虑到鞋子已经穿了两个月,全额赔偿缺乏合理性,引导李某理性看待赔偿金额,最终李某态度逐渐缓和,表示愿意适当让步。紧接着承办法官从法律责任切入,向被告说明店员在工作期间造成顾客财产损失,作为经营者需要承担侵权责任。经过承办法官的耐心调解,被告认识到自己确实该对李某作出合理赔偿,而李某也考虑到实际情况,愿意作出一定让步。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被告赔偿李某700元,李某也撤回了起诉。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第一款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群众有期待,司法有担当。安达法院将不断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多元共治,切实打通司法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为司法赋能基层治理贡献力量。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