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达法院民一庭法官们接收到一批“奇怪”的案子,奇怪的原因是被告全部都是同一个人,且涉及家庭纠纷、民间借贷等案由,这不禁引起了法官的注意。各位法官及书记员联系各自的当事人了解案情,经过沟通得知,原被告是公婆、儿媳关系,因家庭纠纷闹上了法庭。
经过原、被告各自的讲述,法官知悉了纠纷源头,调解经验丰富的民一庭庭长刘巍与书记员庞召召集庭内法官对四个案件逐一分析,合力找准案件纠纷源头,主动进行调解工作。家事纠纷产生的原因往往是因为“争口气”,亲人之间的感情用事在诉讼中就表现为情绪对立。若直接开展调解工作,双方未必积极配合,甚至会产生“和稀泥”、“以调代判”的误解。
为使调解工作能顺利开展,民一庭的法官和书记员齐心协力,共同上阵,做了大量前期铺垫工作:一是安抚情绪,面对情绪激动的当事人,采取分别谈心的方式引导当事人宣泄情绪,过程以倾听为主,尽量做到不打断、不评判、不说服,同时收集有用信息,评估调解时机。待当事人的倾诉欲得到满足、情绪得以释放后引导当事人解决问题,进入调解环节。二是明确意愿,虽然只是调解,但是依然要了解当事人的基本观点和双方争议焦点,同时也要让当事人清楚诉讼要解决的主要问题,从而做到有的放矢。
本案中所有纠纷的源头是被告夫妻二人离婚问题,因家产分配不明确导致的家庭纠纷,找到主要矛盾后,法官及书记员开展离婚调解工作,将家庭财产、子女抚养义务等进行分配和说明后,两位年轻人基于共同的意愿签署了离婚协议。在达成一致后,原告主动撤回对被告的其他起诉,被告也得到了满意的调解结果。事后,被告为感谢办案法官及书记员,为大家送上锦旗与鲜花,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家事无小事,家庭幸福则社会祥和。办理婚姻家事案件,不仅需要法院强制力的刚性,更需要人民调解的柔性。下一步,安达法院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多元化解决纠纷,将联动工作机制拓宽到社会方方面面,更好地促进家事矛盾纠纷前段实质性化解,共筑家庭和睦,守护万家灯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