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添加收藏 / 设为首页
首页 法院概况 新闻中心 司法公开 诉讼指南 法学园地 法苑文化 人民陪审 视频在线 专题报道 民意沟通 机构设置 执行信息公开

 

【“枫桥经验”典型案例】沙发床垫损害起纠纷 法官调解促赔偿

发布时间:2024-07-29 10:47:59


   俗话说:“邻里好,赛金宝”,但再好的邻居也难免会有摩擦。近日,安达法院民二庭受理了一起邻里之间因沙发床垫污损引起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
   案情简介

   2024年4月10日,因毛某居住房屋漏水,将张某店里售卖的两套沙发及床垫污损,致使两套沙发因污损严重无法售卖。张某购进两套沙发共计花费8,588.00元,并花费运费500.00元,事情发生后,张某找到毛某协商,毛某拒绝赔偿,故诉至法院。
   调解经过 
   在调解过程中,双方各执一词,张某认为,沙发和床垫是他的私人财产,由于毛某的疏忽导致污损无法正常售卖,要求毛某赔偿全新沙发和床垫的费用,共计人民币9,088.00元。毛某承认对沙发和床垫的污损负有一定责任,但她提出可以找专业的清洁公司对污损部分进行清洁修复,或者按照沙发和床垫折旧后的价值进行赔偿,她认为张某提出的全新赔偿价格过高,不合理。承办法官先后进行3次调解,向双方释法明理,最后双方表示各让一步,化干戈为玉帛。
赔偿款当场给付,双方都对自己的过激言辞感到后悔,都表示“多亏了法官的耐心劝说了,使他们邻里之间可以继续和谐相处,不受这次小摩擦的影响”。
    法官提醒 
   当纠纷发生时,双方应保持理性、冷静的态度,积极沟通协商解决。诉讼虽然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但庭外和解等非诉方式往往具有更高的效率和更低的成本,能够更快地化解矛盾,修复受损的社会关系,实现双方利益最大化。希望每一位公民都能树立起契约精神和法治意识,共同营造一个公平、公正、和谐的社会环境。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