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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旗无声映民心 法院执行解民忧

发布时间:2024-07-15 09:20:23


   锦旗鲜红映照初心,司法为民永不停歇。“捍卫法律尊严,维护百姓权益”赫然写在锦旗上面。“真没想到你们竟在这么短的时间里把钱执行过来了,而且是一次性到位,真是太高效了,速度太快了,十分感谢你们”。当事人用鲜红的锦旗和质朴的语言表达了感激之情。

   案情回顾

   2015年至2021年间,申请执行人王某向被执行人供应水桶和瓶盖。在此期间,被执行人一直拖欠申请人货款,后经双方对以往货款进行结算,被执行人尚欠申请执行人货款130,700元,申请执行人多次索要,但被执行人未能还上述货款,故申请执行人王某于2022年将被执行人徐某起诉至法院,法院依法判决徐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王某欠款130,700元,如果未按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义务,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执行经过

   被执行人徐某一直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人王某一气之下患上脑出血,落下半身残疾。在今年申请强制执行,要求被执行人给付本金及利息合计133,331元。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付彦辉了解到事情的全部经过,第一时间与被执行人徐某取得联系,向他短信送达报告财产令、执行通知书等执行文书,要求履行义务,但徐某无动于衷。经过线上线下的查控查询,被执行人名下无银行存款可供执行,而他名下的房产有银行贷款,评估拍卖后的房款将先还银行,因此申请人不申请处置房屋。在案件陷入僵局之时,申请人王某提供了徐某的行踪线索。经过蹲守,执行干警在大庆某水厂找到了被执行人徐某,表明来意后,向他说明了拒绝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带来的严重后果,而后将徐某带至法院,采取拘留措施。迫于压力,在送到拘留所途中,他的家属与法院取得联系,表示愿意还清全部货款。2024年7月,现金给付6万元和微信转账73,331元兑付给申请人,该案全部执行完毕。9年前的货款终于收到了,王某喜笑颜开,并送来了锦旗。

   锦旗不仅是执行路上的勋章,更是激励和鞭策。执行案件无大小,法律权威不容挑战。安达法院执行局全体干警始终秉承为民情怀,保持昂扬姿态,迈着铿锵有力的步伐,精神抖擞地投入到紧张而有序的执行工作中,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真正将群众的“纸上权益”兑现为“真金白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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