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对子女抚养之争往往是一场爱与责任的激烈较量,这不仅是义务的争夺,更是对孩子未来的关注与承诺。
抚养费之争并不是简单的是非对错问题。它需要双方以孩子的利益为出发点,充分沟通和协商。既要考虑到孩子的实际要求,也要兼顾双方的经济状况和能力。近日,安达法院民二庭成功在诉前调解了一起抚养费纠纷,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提供了司法保障。
案情简介
2022年2月28日,李某与张某在民政机关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双方约定未成年子女李某某由李某直接抚养,张某每月给付抚养费500元。但张某已经拖欠14个月的抚养费未付,故诉至法院。
调解经过
承办法官李广福受理案件后,决定通过调解的方式化解纠纷。2024年5月14日,承办法官邀请双方当事人到法院进行诉前调解。
调解过程中,李某表示对方未能按时支付足额的抚养费,导致孩子的生活和教育受到了影响。而张某则解释说,自己目前经济状况确实有些困难,无法承担过高的抚养费。在承办法官的耐心劝导下,双方的态度逐渐缓和。他们开始互相理解对方的困难,共同探讨解决问题的办法。
经过一番协商,双方最终达成了一致意见。一方承诺尽快改善经济状况,按时支付抚养费;另一方也表示会 理解对方的困难,给予一定的时间和空间。调解结束后,双方当事人对承办法官的工作表示感谢。
法官提醒
爱与责任,在这场争夺中不应成为对立的两面。它们应该相互补充,共同为孩子的未来保驾护航。
无论是支付抚养费的一方,还是争取抚养费的一方,都应该以孩子的幸福和成长为共同目标。在这场爱与责任的较量中,找到一个平衡点,让孩子在物质和情感上都能得到充分的满足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