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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护春耕】保春耕护土地 宣传法律进大集

发布时间:2024-05-06 09:27:27


   为进一步增强辖区内农民群众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安达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用司法力量助力辖区内乡村春耕备耕顺利进行。近日,铁西法庭、先源法庭、任民法庭、昌德法庭联合升平镇人民政府、升平镇司法所,深入田间地头,在晨集时展开“保春耕护土地 宣传法律进大集”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法庭干警通过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等法律手册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宣传单的方式,将法律知识送到农民群众身边,并重点普及了与农民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干警们针对群众提出的问题,现场答疑、解惑。

   四位法庭负责人结合近年来办理的涉农典型案例,就合同签订、土地承包以及种植收购等环节可能涉及的法律问题向现场群众进行了法律指导,同时呼吁群众树立“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观念,引导群众增强防范意识和维权意识,确保春耕生产安全有序进行。

   在活动过程中,群众姜某现场询问了干警应当如何化解因土地产生纠纷的矛盾,寻求解决办法,干警当即询问该起纠纷具体情况。干警了解到,2004年姜某与李某签订了一份“卖房协议书”,约定连房带地共计3万元。协议签订后,姜某的16亩土地补贴款也都让李某领取并占有。当时签订协议时,只有原告姜某签字,未与家人商量,故想要协商取消协议并取回土地,在得知纠纷的另外一方也在当地后,法院干警将双方当事人组织在一起,现场进行释法答疑,两位群众在了解了相关法律规定后自行达成了协议,原协议部分解除,李某自愿将土地返还姜某及其家人,房屋继续由李某居住。一起土地纠纷通过非诉的方式化解在了诉前。

   随后,法庭干警来到辖区内的种子肥料销售商店,就《肥料登记管理办法》向当地种肥销售者进行宣讲,并结合真实案例讲述了销售假冒伪劣种子化肥对农户、社会造成的危害及所需要承担的严重法律后果。帮助种肥经营者提高识假、辨假能力和守法经营意识。

   此次宣传活动共发放普法宣传资料100余份,解答法律问题23个,为推动春耕顺利开展提供了有效的法律保障。当地政府、群众充分肯定了安达法院此次普法宣传的意义。

   下一步,安达法院将常态化开展普法宣传、送法下乡活动的,坚持“抓前端、治未病”,能动履职,深耕省法院“四化四解四到位”诉源治理新格局。加大对“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的宣传力度,切实发挥普法宣传的先导、指引作用,不断为辖区群众生产生活提供高效的司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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