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达法院昌德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财产继承纠纷案件。在调解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对案情各执一词,不认同对方的主张,甚至爆发了激烈的争吵。承办法官联合村委会工作人员对双方进行了积极有效的调解,最终使双方握手言和、冰释前嫌,有效地化解了纠纷,赢得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维护了辖区的和谐与稳定。
案情回顾
昌德镇居民薛某甲于2023年4月去世,留下的遗产有彩钢房两间、现金三万元,薛某甲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有配偶曹某、薛某甲的儿子薛某乙、女儿薛某丙和薛某丁4人。由于曹某是薛某甲等三名子女的继母,并没有抚养过这三名子女,因此这三名子女对曹某独自在这两间彩钢房居住颇有微词。2023年11月,薛某乙、薛某丙和薛某丁来到昌德法庭提起诉讼,请求分割薛某甲留下的遗产两间彩钢房、存款三万元。
调解经过
为早日调和矛盾、化解纠纷,法庭工作人员邀请双方当事人来法庭进行调解。而由于曹某年逾八十、行动不便,法庭干警特地前往当事人居住地的村委会,邀请村委会书记共同对该起案件进行调解。双方当事人刚一见面就对彼此进行人身攻击,而且双方对遗产继承方面的法律都不熟悉,双方当事人坚持己见、互不相让,调解工作一时陷入僵局。
为了让双方早日解决纠纷困扰,承办法官和村书记分别将当事人带到不同的房间,从情、理、法等多方面下手,逐个给当事人做思想工作,安抚好双方的情绪。随后,承办法官一方面向当事人释明继承相关的法律法规,另一方面又循循善诱讲明“事理”,感同身受讲明“情理”,充分考虑双方的想法和需求,找到利益平衡点。经过法官和村书记三个小时的细心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三名子女放弃对存款的继承,同意让曹某继续在彩钢房居住,而曹某也同意在去世后将自己继承的份额全部转让给薛某甲的子女。至此,这起财产继承纠纷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典型意义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这起案件不仅涉及遗产继承,也关乎社会文明和道德规范的维护。遗产继承关系到家庭伦理和道德风尚,继承人均应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共促良好家风。以调解的方式,真正化解了当事人双方的矛盾,也充分弘扬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利于构建平等、和睦、和谐、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促进家庭文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