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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源治理】房屋租赁起争议 诉前调解化纠纷

发布时间:2023-11-14 09:42:09


   诉前调解作为法院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有效途径之一,能有效的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从源头上减少社会矛盾,减少诉讼纠纷。近日,安达法院昌德法庭成功在诉前调解了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最终使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冰释前嫌,将纠纷化解在诉前,使矛盾消弭于无形。

   案情回顾

   2020年10月6日,龙某与郭某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龙某将其所有的一间房屋出租给郭某使用,租期为5年,租金为8,000元/年,每年一付。2023年10月,龙某未收到当年租金,经多次催要未果,将郭某诉至法庭。郭某辩称,当年房屋出现了质量问题,在郭某通知了龙某后,龙某未予合理修缮,所以郭某才未给付租金。龙某回应称,房屋产生的问题为郭某使用不当所致,并非房屋质量有问题。

   诉前调解

   为早日调和矛盾、化解纠纷,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法官决定组织双方开展诉前调解。法庭工作人员第一时间邀请双方当事人到法庭进行调解。一开始,双方坚持己见、互不相让,调解工作一时陷入僵局。为了让双方早日解决纠纷困扰,法庭干警从情、理、法等多方面下手,逐个给当事人做思想工作,经过耐心的沟通协调,缓和了双方当事人的态度。看到时机成熟,承办法官再次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通过释法明理,赢得了双方当事人的理解和支持,郭某同意给付租金,而龙某也同意对该年份的租金进行一部分减免,并撤回起诉。至此,这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在诉前阶段就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下一步,安达法院昌德法庭将紧紧围绕“四化四解四到位”诉源治理新格局工作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能动司法,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加大诉前调解工作力度,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扎实推进“四所一庭一中心”联动工作,为群众提供多元、便捷的矛盾纠纷解决方式,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推动诉源治理见实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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