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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购房定金引纠纷 诉前调解来帮忙

发布时间:2023-11-03 10:02:11


   安达法院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指示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深化司法供给,持续完善多元解纷工作机制,建立完善简便快捷、程序透明、调判结合、公正高效的“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为中小企业投资者解决法律矛盾。

   近日,安达市某房地产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兼职员工李某带领王某及其母亲看房。王某及其母亲看中一套房后,决定买下此房屋,双方签订定金合同,安达市某房地产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给王某出具收据一张,收款方式为微信,人民币20,000元,收款事由:今收到某小区5#2-6户定金,如买方不买,定金不退,如卖方不卖,定金双倍返还,如产权有问题不能过户,定金原数返还,总房款287,000元,中介费百分之一不包过户。王某交付定金后,称该房屋房顶浸水,存在质量问题,不能购买此房屋,故王某诉至法院要求安达市某房地产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返还定金。

   法院审核通过后将案件分流至人民调解员对此案件进行调解,力争通过诉前调解化解矛盾。调解员收到此案后,第一时间与原被告进行了沟通,详细了解案情,实地勘察并邀请专业人士检验房屋是否存在房屋房顶浸水,是否存在质量问题等情况。经专业人士检验后,证明房屋并不存在质量问题,调解员根据此情况对原被告进行了释法解疑。在人民调解员的努力下,原告王某最终决定撤回诉求,成功结案。

   下一步,安达法院将继续坚持以打造最优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契机,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将情理法融合,积极构建矛盾纠纷非诉化解机制,深入推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加强对小微企业及中小投资者的司法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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