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源治理,即“诉讼源头的治理”,是为了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而采取的诉前化解矛盾纠纷的方法,其目的就是为了减少诉讼性纠纷。诉源治理的意义在于“防之于未萌,治之于未乱”。几个月以来,先源法庭聚焦“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强化与村居的衔接、强化与企业的联动,积极探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诉源治理工作取得一定成效。在过去的全市法院诉源治理工作会议后,先源法庭严格落实要求,探索诉前调解、诉前保全,在逐案的探索中总结经经验。
案例简介
安达市某农机经销处诉安达市某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要求返还农机款。在法官的了解下,当事人双方对事实没有异议,也同意进行诉前调解。双方在调解协议中约定了履行时间。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制作了调解书。
诉前调解程序的确立,大大缓和诉讼的对抗性,可以更多走向和解方向,更理性的,平和的解决纠纷。调解成立以后,诉前调解程序结束,司法确认文书或调解书具有法律约束力。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义务时,另一方可以依据调解书或调解协议及裁定书请求法院强制执行,可以充分保障当事人的权利。
诉前保全可以打破债务人失联的僵局,在账户资金被冻结后,一些债务人就会主动联系,后续的追偿就有了保障。“诉前保全+调解模式”将矛盾纠纷止于未讼,有效推动了诉源治理,缓解了诉讼耗时长、花费高的“诉累”问题。降低当事人的诉讼成本。
今后,先源法庭将继续严格要求,遵循安达法院党组要求,努力将诉前调解落实、细化,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以更高水平的解纷方法,更优质的诉源治理方式,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新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