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达法院昌德法庭受理了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昌德镇村民王某的房子因邻居张某家起火而受到波及损害,但双方始终未达成一致的赔偿意见,为彻底化解纠纷,王某来到昌德法庭提起诉讼。主审法官赵世如牢记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部署和要求,细致地给双方做思想工作,听取双方的诉求,终于打破了僵持的局面,使双方当事人化干戈为玉帛,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有效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昌德镇村民张某将自家一处闲置房屋出借给自家亲戚居住。2023年5月,该房屋突然发生火灾,周围邻居急忙拨打了119,消防救援人员及时赶到将火扑灭。万幸的是,发生火灾时屋内没有人,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但张某隔壁的王某家也被火灾波及,造成了较为严重的财产损失。毕某闻讯赶到现场,认为火灾是安某等人不当租住行为造成的,便向安某索要各项损失赔偿3万元。张某则认为,该房屋已经出借给自己的亲戚使用,自己的财产也在此次火灾中受到了损失,三万元的赔偿金额已超出承受能力范围。双方协商无果,王某来到法庭提起诉讼,请法庭主持公道。
承办法官赵世如接到案件后,实地查看了火灾现场,多次与原、被告双方电话沟通,了解双方的主张,决定采取背靠背调解的方式开展调解。一开始双方坚持己见,互不相让,一度发生了激烈的争吵。但法官从情、理、法等多个方面下手,逐个做思想工作,“各个击破”。经过法官连日的思想工作,双方当事人的态度均有所缓和。最终,法官的不懈努力赢得了双方当事人的理解和支持,双方达成一致调解协议,张某当场将款项支付到位,而王某也立即撤回了起诉。至此,这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昌德法庭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将“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融入到审判工作之中,妥善解决群众的急难事、烦心事。今后将再接再厉,紧紧围绕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新部署新要求,筑牢基层社会治理法治根基,努力将群众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阶段,让更多矛盾以和谐的方式化解,促进辖区的和谐与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