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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动司法】亲属借贷起纠纷 法庭调解促和谐

发布时间:2023-08-10 09:21:29


   近日,安达法院铁西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发生在亲戚之间的“民间借贷纠纷”,妥善修补了双方当事人的亲情裂缝,彰显了司法为民的温度。


   姜某经营豆腐厂,与王某达成合意,由王某通过微信转给姜某20,000元,用于订购大豆;姜某又因亲属住院治疗向王某借款10,000元,后王某发现姜某未按约定订购大豆,向姜某索要订购款20,000元与借款10,000元未果,无奈之下将姜某与其配偶国某诉至法院。

   因该案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承办法官庭前建议双方当事人调解,国某表明其与王某系舅甥关系,并表示王某不顾亲戚关系,不接受调解,气氛一度十分紧张。庭审过程中,姜某态度有所软化,表示借款属实,会尽快偿还,承办法官立即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并全程采取法理相融的方式,分析双方争议的焦点,对当事人进行思想疏导教育,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相谅解。最终,双方就返还金额、履行方式、时间等达成了共识,案件通过调解的方式圆满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三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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