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达法院任民法庭调解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维护了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2022年4月21日,被告徐某驾驶货车在超越同方向原告高某驾驶的轿车时,高某向左侧躲避被告刘某停放在道路南侧的重型平板货车,两车刮碰,致使轿车在南侧沟内仰翻,造成轿车损坏及高某、轿车内乘员孙某、金某受伤,徐某驾驶的货车的实际所有人为赵某。经事故认定徐某承担事故主要责任,高某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刘某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孙某、金某无责任。后几方对赔偿事宜无法达成一致,故诉至法院。
调解过程
承办法官洪克涛了解案情后,认为本案事实关系清楚,可以用调解的方式处理这场纠纷,并立即组织双方当事人及代理人到场。在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向原被告双方进行了详细的释法答疑,将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一一告知,并向被告解释了原告方主张的赔偿金、护理费、交通费、误工费等各项费用的法定标准,被告赵某及刘某承认其应该承担赔偿责任,后双方达成了一致的调解协议,并在一天后送达了调解书,减轻了当事人提出鉴定所需要的时间成本以及诉讼成本。
法官提醒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在此提醒各位驾驶人员在驾驶过程中一定要专注谨慎,合理控制车速,遵守交通规则,安全文明驾车关乎人身安全和家庭幸福,这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他人负责。
下一步,任民法庭将继续积极践行司法为民初心,在审判工作中,做到调解为先,发扬新时代枫桥精神,提升办案效率,提高办案质效,真正做到案结事了,减轻当事人的诉讼负担,为促进辖区和谐、维护辖区稳定不断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