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积极推进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服务保障民营经济,近日安达法院成功引入行业商会诉前调解机制,化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
案情回顾
某公司经营煤炭销售业务,2020年某物流公司从某煤炭销售公司处购买煤炭,双方约定,煤炭质量不同,煤价不同,某物流公司负责运输。某物流公司于2020年12月16日先行支付100,000元煤款,某煤炭销售公司按照约定向某物流公司提供所需煤炭,因某物流公司陆续拉走的煤炭已经超过了预付的100,000元煤款,某物流公司在某煤炭销售公司的要求下出具了欠条一张,某物流公司共计从某煤炭销售公司处拉走煤炭价值共计456,122.58元,某物流公司于2020年12月31日向某煤炭销售公司支付煤款100,000元,于2021年1月2日向某煤炭销售公司支付156,122.58元,合计付款346,122.58元,尚欠110,000元煤款未付,经某煤炭销售公司多次索要未果,故诉至法院。
诉前调解
因某物流公司属于安达市工商业联合会的成员单位,按照安达法院与安达市工商业联合会商会调解机制与诉讼程序的衔接制度要求,法院在立案前,组织人民调解员、工商业联合会部分成员单位、律师共同组成调解组织,对双方的矛盾纠纷进行诉前调解。调解过程中,调解员认真梳理了双方当事人的矛盾点,分析利弊,释法说理,商会成员充分发挥自身在行业标准、专业知识等方面的优势,共同积极引导矛盾纠纷化解。经过各方不懈努力,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
该案的成功化解,不但为辖区企业解决了矛盾纠纷,同时也为辖区企业节约了诉讼成本。今后,安达法院将继续按照黑龙江省委、绥化市委、安达市委及上级法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的部署要求,建立健全多元化矛盾解纷机制,推进涉企矛盾纠纷及时有效化解,为市场主体提供多层次、多途径、高效率、低成本的司法服务,努力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