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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作风建设年】以案说法丨欠钱不还?休想!

发布时间:2022-05-20 19:29:41


   近日,安达法院执行局执结一起未按期履行和解协议的案件。

   施某申请执行唐某、伊某借款合同纠纷案在2021年申请过执行,执行法官孙宝徐收案后,立即联系申请执行人施某,向其调查被执行人唐某、伊某的财产情况。经了解得知,被执行人唐某运营校车,妻子开办幼儿园,伊某为其债务提供担保。疫情原因,幼儿园学生全部在家上网课,校车无法运营,造成被执行人履行债务困难,虽然唐某有还款的意愿,但暂时没有还款能力。经数次沟通,被执行人唐某向法院提供妻子名下有一台金杯牌汽车,可协助过户至施某名下,抵偿部分欠款,办案法官向被执行人转达意愿后,施某却不同意以物抵债的方式偿还。办案人员将双方当事人约至法院再次进行沟通,经协商一致决定由双方选定的二手车商贩对车辆进行评估收购,此车的收购款用以抵偿施某部分欠款,剩余欠款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进行分期给付,最终此案以长期和解终结执行的方式结案。  

   然而,该案件在结案后发生了转折。被执行人唐某只履行了4次分期的金额,剩余3次分期金额未按和解协商内容履行,申请执行人施某多次索要未果,无奈之下于2022年2月向法院提出恢复执行,经依法对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进行查询,发现其银行存款有余额,执行局立即依法对其存款进行冻结、划拨,该案于近日得以全部执行完毕。

   法官提醒:执行和解不能成为骗人的把戏,亦不是缓兵之计,依法履行才是王道。欠钱不还?休想!

   法条链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规定》第九条规定:被执行人一方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申请执行人可以申请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也可以就履行执行和解协议向执行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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