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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线上诉前调解 高效化解纠纷

发布时间:2022-03-18 20:51:48


   安达法院充分发挥智慧法院建设成果,“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运用“互联网+人民调解+司法确认”的方式,突破传统纠纷解决时的时间、空间和地域限制,通过互联网智能调解平台开展诉前调解,为当事人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近日,安达法院诉调对接中心运用人民法院线上调解平台成功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2019年3月被告纪某因经营动物饲料商店资金周转困难,向原告刘某借款人民币30,900元,原告将现金借给被告,被告出具借据一份,口头约定年利息15%,并答应几天后就归还借款,但到了还款日,被告并未还款,之后原告多次索要未果,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偿还借款本息共计44,805元。

   考虑到进入诉讼及鉴定程序将耗费大量的精力和时间,难以达到最佳处理效果,而调解则能降低诉讼成本,缩短办案周期,安达法院受理该案后,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将该案件转至诉调对接中心,由人民调解员对本案进行调解。因被告人在外地,路途遥远,由于疫情管控等原因短期内无法返回安达,人民调解员采取线上调解的方式,通过释法明理、规劝疏导,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原告放弃部分借款利息,被告一次性偿还借款本息40,000元整,双方签订了人民调解协议,并共同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案件得到顺利解决。调解结束后,双方当事人均表示满意,并对线上调解方式赞赏有加。

   今后,安达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将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坚持“便民利民、智慧精准”的工作思路,大力推进信息化、智慧化建设,运用电话、微信等手段拓展“云调解”适用范围,大力推进“零接触”诉前调解工作,坚持共建、共管、共享,通过积极宣传引导,让更多人民群众通过调解平台足不出户就解决矛盾纠纷,进一步减轻当事人诉累,缓解诉讼压力,提高审判效率。

   法官说法:司法确认是指行政机关、人民调解组织、商事调解组织、行业调解组织或者其他具有调解职能的组织对于涉及到的民事权利义务的纠纷,经调解达成的具有民事合同性质的协议,经调解组织和调解员签字盖章后,或双方当事人签署协议之后,如果双方认为有必要,共同到人民法院申请确认其法律效力的司法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依法确认调解协议有效,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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