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达法院民二庭审结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调解后双方意见达成一致,被告赔偿原告600元,一起邻里之间因漏水引发的矛盾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2021年12月24日,位于原告家中的下水管道与楼上被告房屋交接处突然漏水,大量污水漏入原告位于一楼的室内,造成原告家中地板、床褥遭到污水浸泡。事发后原告找到被告协商,协商未果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赔偿财产损失1,292元,地板损失在鉴定后进行追加。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尹达铭先后三次走访现场,了解案情,经了解,管道漏水处位于一楼屋顶下方半米处,因此处下水管道呈S状,原告称管道漏水是由于被告在管道被堵后疏通不当造成,被告称自己并未疏通管道,不认同原告的说法。承办法官帮助双方分析诉讼成本、时间成本及实际处理效果,并考虑邻里和睦,劝说双方和解处理。最后双方意见达成一致,由被告赔偿原告损失600元,之后再发生管道堵塞问题双方一起到场处理。达成和解后,原、被告双方联系物业维修人员对漏水点进行维修。
俗话说“邻里好,无价宝;邻里吵,三生恼。”“四邻不和,寸步难行。”足见妥善处理邻里关系的重要性。针对邻里关系所产生的矛盾纠纷,重在强调修复邻里关系,以法辅之,通过积极耐心的调解,引导双方回归矛盾本身,面对问题冷静处理,不但能及时有效地化解双方矛盾,促进邻里关系和谐,也彰显了法律的温情。
把群众放在心中,为群众排忧解难,为辖区居民提供有针对性、实用性的司法服务,是安达法院始终秉承的司法理念。接下来,法院会持续推动矛盾纠纷尽快化解,精准助力安达市域综合治理,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